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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剖析》考试知识点

点击数:575 发布时间:2025-07-30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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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剖析》考试知识点

2025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已经进入备考阶段,为了让大伙顺利通过考试,今天智学网为大伙整理了"2025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剖析》考试知识点:失火隐患整改",期望对大伙有所帮助。更多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有关信息,请关注智学网消防工程师考试频道。

2025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剖析》考试知识点:失火隐患整改

1.应当当场改正的失火隐患

发现下列失火隐患应当当场改正:

①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合的。

②违章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备失火、爆炸危险的场合抽烟、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③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④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或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⑤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况,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其用的。

⑥消防设施管理、值班职员和防火巡查职员脱岗的。

⑦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与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2.限时改正的失火隐患

对不可以当场改正的失火隐患,应提出整改策略,确定整改的手段、期限与负责整改的部门、职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失火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手段,保障消防安全。

不可以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失火或者一旦发生失火将紧急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进行停产、停业整改。

3.重大失火隐患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致使失火发生或失火风险增大,并由此可能导致特大失火事故后果和紧急社会干扰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原因的应被确定为重大失火隐患。

对于因涉及城市规划布局以致企业不可以自己解决的重大失火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法并准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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